為建立廉潔自律、勤政高效的管理團隊和員工隊伍,推進公司誠信經營,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信維通信致力于與合作伙伴建立健康、透明的業務關系。因此要求各供應商,合作伙伴以及信維員工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禁止合作方賄賂信維員工及其親屬,或向其提供宴請聚餐,借款,旅游等不正當利益服務。嚴禁信維員工及其親屬收受合作單位的錢財及贈品,包括但不限于現金紅包、宴請、樣品、有價證券、高檔物品、購物卡、交通工具等;
2、嚴禁公司人員以任何形式向客戶行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現金、有價證券及支付憑證、通訊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及其他貴重物品、旅游、高消費娛樂等形式的饋贈;
3、嚴禁出于個人利益在招投標、入圍、選擇、引入、實施、驗收、支付、放行等環節中,人為傾向性干預、偏袒;
4、嚴禁員工在與信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投資入股、擔任董監高等管理職責、擔任銷售和采購類等敏感職位或為實際控制人;
5、除公司正式發文指定的二級供應商外,嚴禁存在任何個人指定二級供應商的行為;
6、供應商應主動配合信維的廉潔調查和檢查,并積極主動向信維審計部舉報信維員工存在的不合理要求或違規違法行為;
7、嚴禁在職人員從事與公司存在商業競爭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員工自身或主要社會關系成員設立、參股與本公司存在商業競爭的企業,利用公司資源私自以個人或他人名義承接公司客戶訂單的行為。
信維一貫秉承零容忍態度,一經發現上述行為,供應商將被列入黑名單,永不與其合作。所有涉事員工無論職務高低,都將嚴格按照管理制度嚴懲或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司法機關予以追究法律責任。